关于开展2025年在研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各学院(部): 为促进教学专项建设,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将对在研校级教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1)。 2.2023年立项的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项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2)。 3.申请过延期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本次将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具备较为丰富的教改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中期检查的校级教改项目,以立项申请书中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填写《衢州学院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要求内容翔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填写《衢州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提供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4.各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专家意见栏和学院(部)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注意事项 1.对中期检查通过的教改项目将划拨第二期项目建设经费。 2.不能按时参加检查的教改项目,需于10月22日前通过服务大厅的服务中心提交延期申请,报教务处备案,列入下一年度检查验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学校将根据《衢州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原则上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允许再申请延期。已延期过的项目,如本次还未通过结题验收,将撤项处理。 3.请各学院(部)于10月24日前将教改项目检查材料电子稿(含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报告签字盖章PDF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分类分项目打包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
教务处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