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的方针政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引导专业主动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产业办学,决定开展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额

拟立项校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5个。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应紧密对接省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衢州市六大产业链等)

2.协同体系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完善,与共建方签订有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3.师资队伍专业。校方专业负责人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有稳定的行业企业专家,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4.改革成效较好。推进产教融合,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近三年已开展卓越工程师班、订单班的专业优先考虑。

三、建设要求

产教融合示范专业采取学院(部)推荐、学校立项、持续完善的建设方式,各学院可推荐1-2个专业。

建设周期为4年(2025年-2029年),在持续建设期内须按照《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开展建设,教务处将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定期评估,2027年开展中期检查,2029年开展结题验收。

四、建设经费

每项20万元,立项后划拨10万元,通过中期检查后,再划拨10万元。

五、工作安排

1.论证申报。符合条件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基础,组织相关专业进行论证申报填写《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2025618日前将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版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廖文娟

2.评审立项。教务处对申报专业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经学校审议后发文立项建设。

3.项目管理验收。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应按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任务。教务处将通过中期检查、调阅材料、不定期考核重点任务评估等方式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对于未按期完成建设要求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将取消项目相关成果业绩并追回相关经费。

 

联系人:廖文娟,联系电话:0570-8025626,办公室:行政楼109室

 附件1 衢院教发〔2025〕61号 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方案.pdf附件2 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书.docx附件3 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