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5日 |
各学院(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的方针政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提升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引导专业主动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产业办学,决定开展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额 拟立项校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5个。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应紧密对接省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衢州市六大产业链等)。 2.协同体系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完善,与共建方签订有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3.师资队伍专业。校方专业负责人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有稳定的行业企业专家,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4.改革成效较好。推进产教融合,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近三年已开展卓越工程师班、订单班的专业优先考虑。三、建设要求 产教融合示范专业采取学院(部)推荐、学校立项、持续完善的建设方式,各学院可推荐1-2个专业。 建设周期为4年(2025年-2029年),在持续建设期内须按照《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开展建设,教务处将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定期评估,2027年开展中期检查,2029年开展结题验收。 四、建设经费 每项20万元,立项后划拨10万元,通过中期检查后,再划拨10万元。 五、工作安排 1.论证申报。符合条件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基础,组织相关专业进行论证申报,填写《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衢州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版)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廖文娟。 2.评审立项。教务处对申报专业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经学校审议后发文立项建设。 3.项目管理验收。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应按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任务。教务处将通过中期检查、调阅材料、不定期考核、重点任务评估等方式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对于未按期完成建设要求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将取消项目相关成果业绩并追回相关经费。
联系人:廖文娟,联系电话:0570-8025626,办公室:行政楼109室。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