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16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9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科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本科教指委是省教育厅组建的非常设专家组织,承担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优化、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制订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标准,指导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

(四)承担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或评估)等相关咨询工作;

(五)指导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承担听课巡课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八)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1. 总体按照全面覆盖、统筹平衡、战略急需思路,参考教育部本科教指委设置,结合浙江实际,新一届本科教指委包括1个综合类教指委、46个专业类教指委、7个课程类教指委、9个专项工作类教指委。具体组建方案见附件1。

2. 各本科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为3 —5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人,覆盖专业布点超过100个的本科教指委可适当增加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数。各本科教指委设秘书长1人,一般由主任委员推荐、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也可视情指定其他高校推荐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各本科教指委内设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担任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3. 各本科教指委一般应至少安排1名熟悉行业产业、专业能力强、协同育人作用突出的“产业教授”。行业特点较强的个别本科教指委,由省教育厅与省直有关行业部门协商后共同组建。

4. 各专业类教指委一般分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发展、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质量评估等专项工作组,由各本科教指委自行明确相关负责人和成员。

三、任职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家

1. 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师德师风良好,遵纪守法。

2. 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 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及国家权威认证专业负责人、国家和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优先。

4. 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按时保质完成省教育厅和本科教指委委派的任务。原则上1人只能在1个本科教指委任职。

5. 身体健康,按照“到届即换、到龄即退”原则,新一届本科教指委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院士、国家级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年龄可适当放宽。鼓励各校推荐45周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本科教指委。

6. 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非高等学校专家

1. 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行业产业相关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较高热情,支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担任企业、机构的中高层管理职务,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曾获省部级以上行业奖励,参与制定过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者和省级“产业教授”优先。

3. 所在单位的主营业务或研究领域与拟推荐的本科教指委匹配度较高,产教融合实践经验丰富,参与过产教融合项目、高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或教学成果奖申报等工作。

4.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 其他任职条件参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四、推荐名额

1. 我校可推荐每个本科教指委委员不超过1人,可另推荐每个本科教指委1名行业企业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由学院(部)负责推荐)。入选2026—203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我省高校专家,不占用高校推荐指标。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2. 各学院(部)每个本科教指委可推荐1名本校专家,可另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推荐担任职务,包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四类。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主任委员、秘书长人选原则上应为高校专家。

3. 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1。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前期已申报,本次无需申报。

五、推荐流程

1. 请各学院(部)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方法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所推荐的专家信息,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出具推荐意见(附件2)。

2. 请各学院(部)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含推荐汇总表Excel版、推荐意见PDF签字盖章版)发至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47)。推荐主任委员需一并提交主任委员申请表(附件4,Word版)。

3. 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的人员名单。

 

附件1: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pdf附件2: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docx附件3: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xls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