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3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一是突出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中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系统性、综合性教学改革,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跨校企联合攻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选题须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育教学关键堵点及未来趋势,从专业、课程、师资、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小切口”入手,开展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实践,杜绝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纯理论探讨以及浮于表面的碎片化选题。 三是突出成果导向。项目重在落地实践,组织实施应依托教育教学真实场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防止研究与教学“两张皮”;项目成果检验以教学实践应用成效为主要标准,用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说话,突出成果可落地、可推广。 二、申报数量 本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一般项目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各校自主遴选、省教育厅备案”方式确定。一般项目我校本科教育申报名额为8项,其中,一线教务员申报名额至少占1项。本次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报2项(其中马院、体工部、双创学院限报1项)。 (二)重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择优遴选”方式确定。重点项目我校本科教育申报名额为2项。本次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部)、部门限报1项。 (三)省教育厅专项给予浙江省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1个一般项目的申报名额,教改项目研究方向必须与本教指委核心职责相关。我校各省级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可与各教指委沟通、确认,获得申报名额后,由教改项目主持人通过我校报出,不占用学校一般项目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教改项目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参考《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但具体项目题目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一般项目可参考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选题。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改革思路清晰明确,改革举措务实有效。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基于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研究,杜绝空泛的理论分析。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系统性、整体性、长周期教改项目,项目立项即同步规划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路径。 4.项目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项目立项之初同步设计成果产出路径,比如制度文件、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实证数据等。其中,重点项目预期成果标志性强,结题时应当形成给省教育厅的决策咨询、调研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现实意义。 5.学校给予项目必要的经费支持,经费预算安排合理,能够保证项目研究与实践之需。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现任一线教务员(包括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教务处职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仅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教改项目管理与质量。项目研究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成员须全程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严禁“挂虚名”。 3.同等条件下,省级教改项目向一线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重点项目中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作为主持人的占比不超过50%,并且应聚焦校级层面或跨校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系统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中一线专任教师或普通教务员作为主持人占比不低于70%。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40%。 (三)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 1.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2.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 3.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5.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改项目与本教指委核心职责无关。 四、工作安排 (一)重点项目申报 1.有意向申报教师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学院(部)、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含申报书Word版,申报汇总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至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47)。 3.已报送省教育厅但未被立项的重点项目将直接认定为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但未报送省教育厅的,可以继续申报一般项目,占用所在学院(部)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二)一般项目申报 1.有意向申报教师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学院(部)、部门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含申报书Word版,申报汇总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至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 请各学院(部)、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推荐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