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在建校级课程认定的通知 |
| 浏览:14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4日 |
各学院(部): 为确保我校在建校级课程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学校决定对2026年在建的校级课程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立项的校级线上一流课程,申请过延期认定的校级线上一流课程,申请过延期认定的校级新技术通识应用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线上一流课程认定标准 1.参照《衢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2)完成课程建设。 2.存在以下任一问题的课程,不予认定。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主讲; (2)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3)在网络教学平台未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 3.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分工合理,教学设计与方法合适,教学内容与资源丰富,教学互动评价有序,符合在线学习特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受益面较大;授课视频每学分不少于240分钟;已完成在线课程建设(视频、作业、测验等关键性教学资源无缺失),并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包括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无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二)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认定标准 参照《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完成课程建设。 三、检查方式 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认定的方式。 1.申报。拟申报认定课程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4)或《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5),报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审核推荐 学院(部)根据通知认定条件及标准要求,对申报课程材料进行审核及初评推荐工作。各学院(部)要重点检查申报课程网络资源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施情况。各学院(部)于11月3日前将认定材料和《衢州学院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4)或《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5)(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稿发舒馨月浙政钉(联系电话:8028791)。 3.学校评审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认定。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