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的通知

浏览:49次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6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衢州学院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方案的通知》(衢院教发发〔2025〕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5-2026学年助讲培养工作青年教师及导师名单附件1

、考核要求

(一)考核材料

1.青年教师的考核

青年教师提交4项助讲培养材料《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记录表》(附件2教师发展报告单(超新平台上截图)、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个人小结青年教师1寸证件照一张电子版

2.导师的考核

1)指导承担了教学任务青年教师的导师上交2份材料:每学期至少3次签有指导意见的教案、每学期至少6节课的听课记录。

2)指导没有承担教学任务青年教师的导师上交1份材料:每学期不少于4节课微格模拟授课(说课)的听课记录。

(二)考核方式

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和青年教师分开考核青年教师过程性考核内容为参加培训、听课、试教、与指导教师研讨等情况结果性考核内容为青年教师的说课视频、个人小结,综合评价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导师过程性考核内容为指导青年教师拟定教学计划、撰写教学大纲、批改作业、上课、参与教研活动等;结果性考核为听课记录。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比例均控制在20%以内需结合教学视频总评成绩以及青年教师参加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讲座情况进行推荐缺席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活动累计2次及以上者考核等级不得定为优秀;无故缺席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活动累计4次及以上、培养期内听课(含听非指导教师的课)少于32节、超星教发平台完成学习的课程少于8学分有教学差错及以上处分或有其未达到“培养对象基本要求”考核不予通过,需延期培养。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关于印发衢州学院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方案的通知》(衢院教发发〔2025〕2号)要求,对青年教师及导师进行考核。

(二)请各学院(部)76下班完成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提交学院(部)助讲培养工作总结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结果(附件32份材料均交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以及青年教师考核材料(电子版,每位教师一个文件夹)给金小梅老师(办公室在6号实验楼421)

(三)各学院(部)按比例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及导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及导师进行评审确定不超过9秀青年教师、9名优秀导师

(四)考核通过的青年教师,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培训证书》。

 

附件1:参加2025-2026学年助讲培养工作青年教师及导师名单.doc附件2: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记录表.docx附件3: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结果.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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