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 浏览:20次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立项的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专项课题,申请过延期结题的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1)。通过分会申报立项的课题,由分会组织结题验收。 二、结题要求 1.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需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或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公开或未公开发表)。 2.专项课题需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材料。结题要求由超星集团与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商定。 3.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4.未能按进度完成的课题(包括专项课题),需联系教务处并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审核、汇总结题材料,于6月3日下班前将结题材料电子 稿(含结题报告书word版、学术论文PDF扫描版或课题研究报告word版等)发王立娜浙政钉(联系电话8028791),文件命名格式为“负责人姓名+2025年度高教学会课题结题材料”。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