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在建校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
| 浏览:26次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线上一流课程的建设管理,确保立项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开展在建校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年立项的已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线上一流课程和申请过延期认定的校级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认定条件 1.参照《衢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2)完成课程建设。 2.存在以下任一问题的课程,不予认定。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主讲; (2)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3)在网络教学平台未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 三、认定标准 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分工合理,教学设计与方法合适,教学内容与资源丰富,教学互动评价有序,符合在线学习特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受益面较大;授课视频每学分不少于240分钟;已完成在线课程建设(视频、作业、测验等关键性教学资源无缺失),并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包括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无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四、认定方式 线上一流课程认定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认定的方式。 1.申报。拟申报认定课程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3),报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审核推荐 学院(部)根据通知认定条件及标准要求,对申报课程材料进行审核及初评推荐工作。各学院(部)要重点检查申报课程网络资源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施情况。各学院(部)于12月2日前将认定材料和《衢州学院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稿发舒馨月浙政钉(联系电话:8028791)。 3.学校评审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认定。
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