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各学院(部):

为顺利实施“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立项的“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立项的“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本次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中期检查,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请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工作,以立项申请书中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要求内容翔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部)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查

3.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学院(部)要组织专家组严格根据上述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专家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注意事项

1.对中期检查通过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将第二次划拨项目建设经费。

2.不能按时参加检查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需在校园网服务大厅的服务中心提交延期申请,报教务处备案,列入下一年度检查,否则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学校将根据《衢州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3.请各学院(部)于1031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签字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发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47)。

4.本次检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额度分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加大管理力度,督促相关教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1:立项的“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docx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