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衢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衢院教〔2020〕49号),特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第一标准,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德行一致、以德施教、以德立学。
2.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深入教学一线,扎根本专科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课程思政教育改革中育人成效显著。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我校在职教师,坚持从事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近三学年面向学生每学期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至少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项目1项;所讲授的全部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教学评价结果优良,要求近三学年教学业绩考核评价等级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无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较好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的目标和要求,且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三、评选办法
1.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衢州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各学院(部)按照评选要求,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和综合评价结果,对教师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承担起第一审查人责任,每个学院向学校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1-2名(其中体育工作部和创业学院各推荐不超过1名),已获“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推荐。各学院(部)汇总申报材料,于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教务处舒馨月浙政钉。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教师讲授的课程进行听课,综合申报材料、听课情况和教学业绩考核情况评选出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教务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