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 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浏览:20次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7日 |
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导向,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系统凝练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特色成果,为新一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优质项目,学校决定启动 2026 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践导向,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我校 “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办学定位,重点遴选已经取得阶段性实践成效、人才培养成效突出的教改项目开展系统培育。深入挖掘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特色优势,重点擦亮南孔文化育人、产教协同育人、数智AI赋能教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等衢院改革辨识度,系统凝练成果创新亮点,补齐成果短板弱项,强化成果总结、提炼、示范与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优秀教改成果的引领辐射作用,提升成果的独创性、实用性与推广价值,形成一批可冲击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标志性高水平改革成果,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水平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育对象与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果权属清晰无争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改革实践基础扎实培育项目须具备较为扎实的教学改革实践基础,原则上已经开展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含方案研讨论证阶段),改革举措具备前瞻性、针对性,已形成可佐证的阶段性产出与实践成效,不是纯理论构想项目。 2.团队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长期从事本科教学、教学改革或教学管理工作,深度参与成果方案设计、研究实施全过程,具备组织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项目实行团队申报,合理配置一线教师、教学管理、行业企业等成员;成果主要完成人建议控制在10人以内,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培育项目,参与培育项目不超过2项。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师德表现须合格。 3.选题导向鲜明项目理念先进,紧密对接我校办学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实际,凸显学校办学特色与服务地方优势。优先鼓励以下方向项目申报:立德树人与课程思政建设、南孔文化等地方文化浸润育人、“四新”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产教融合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课堂教学创新与教学评价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工智能数智赋能教育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育人体系建设、质量保障与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等方向取得突出实践成效的项目。 4.方案与预期成果科学可行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突出问题意识,聚焦高等教育教学共性痛点、我校人才培养现实问题,提出清晰的改革思路、实施路径与解决对策。预期成果突出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能够切实提升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具备校内复制、省内外推广应用价值。 5.鼓励多元联合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整合资源联合申报;鼓励联合行业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协同申报,吸纳行业实践专家参与成果建设。鼓励对已有教改项目、质量工程建设成果进行集成深化、迭代升级,避免碎片化零散申报。 6.限制申报情形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上一轮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若无实质性重大突破、改革迭代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本次培育项目。 三、申报名额与经费资助1.限额申报项目名称由申报团队自行拟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部门提交申报,由各单位组织遴选、择优推荐。本次培育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学院限报3项;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限报2项;各职能部门限报1项。各单位要做好内部统筹,对相近同类教改选题做好整合,减少分散重复申报。 2.立项项目及经费学校本次拟立项培育项目20项左右,分为重点培育项目、一般培育项目两类,其中重点培育项目10项左右,一般培育项目10项左右。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培育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3.项目管理项目培育期2年,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时间节点为参照,持续开展实践打磨、成果迭代,为后续高层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夯实基础。学校将开展中期跟踪检查,根据建设成效实行滚动支持;对建设推进不力、无实质进展的项目可予以调整退出。 四、申报要求与工作程序1.强化单位组织谋划各学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将成果培育作为本科教学内涵建设重要抓手。组织学习研究近两届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对标评奖导向,立足本单位已有教改积淀,有组织、有规划地开展选题策划、团队整合与项目申报,严把申报项目质量关,做好资格审查。 2.材料填报与报送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经集体研讨后,项目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各学院(部)、部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填写《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3日前统一将申报书Word版、申报汇总表Word 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教务处舒馨月浙政钉,联系电话:8028791。 提示:申报书应重点写清成果解决的教学问题、改革举措、创新点、已取得实践成效、下一步培育建设计划及预期成果。支撑佐证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综合考察项目的育人导向、问题针对性、创新程度、实践基础、建设潜力、推广价值,拟定建议立项项目名单。 4.审定与公示发文建议立项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立项名单予以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其他说明1.培育项目经费按照学校教改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成果调研研讨、材料凝练、实践改革、成果交流推广等相关支出。 2.立项培育项目将作为学校遴选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校级培育项目中择优向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3.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立项后的跟踪指导,定期督促项目团队开展实践、总结提炼,持续打磨成果,切实发挥培育实效。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