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核算的通知 |
| 浏览:17次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
各学院(部门): 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核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计算的主要政策依据 1. 《衢州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 2. 《衢州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部门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对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进行核算统计,所计算工作量将在各部门年度教学工作总量中扣除。 2.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外聘教师讲课费标准(税前)为初级100元、中级150元、副高级175元、正高级200元; 3.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于7月3日之前将《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外聘教师教学津贴发放表、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纸质稿交至行政楼112(联系人:郑华;电话:8015149);《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稿及相关核算原始数据通过浙政钉发至教务处郑华。 4.请各部门将《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中的发放汇总表做好教务处郑华初审,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部门自行到财务报销。 5.请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统计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的将列入下一学期核算。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