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及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23次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3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课程教材研究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立项及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及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聚焦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围绕“十五五”时期加快推进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针对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充分发挥咨政作用,为教育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推动教育理论与实践不断创新突破。

(二)项目类别

1.国家级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学者项目)3

种类型。

1)重大项目:教育部总计划设置810项,研究期限为23年,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

2)重点项目:教育部总计划设置2025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20万元/项。

3)一般项目:教育部总计划设置60项左右,研究期限1—2年,资助经

5—10万元/项。其中,青年学者项目设置20项左右,资助经费5万元/项。

2.省级项目。不作分类,选题可参照教育部选题指南,也可自行命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省级不配套资助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委托项目。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限额

(一)国家级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申报名额,我校可申报3项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二)省级项目。在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中遴选,拟立项150项左右(含浙江大学25项)。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

3.一般项目(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积极申报各类型项目。

4.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现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本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新的各类项目;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的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有意向教师填写《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

年度申报书》(附件2),并报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审核。学院(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对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二级学院能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二级学院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等进行审核,并填写《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各学院(部)于4月28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签字盖章PDF版)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

(三)学校遴选。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及申报条件组织校内遴选,将推荐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立项省级项目和推荐国家级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资格,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做到优中选优、确保质量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师德师风失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如已立项作撤项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本项目。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所在单位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指南.doc附件2: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申报书.docx附件3: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