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8次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0日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管理,提升实习质量,创新实习模式,强化实习安全,健全实习保障,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实习工作,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管理(一)统筹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实习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和实施方案,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科学编排实习时间与实施流程。 (二)合理安排实习形式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分阶段合理安排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实习等形式,以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根据专业特点,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毕业实习、就业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经高校批准后开展分散实习。 1.集中实习要求(1)梳理实习基地请按照《衢州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梳理范围及要求》做好实践教学基地的梳理工作(附件1),并在学校实习平台(https://www.xybsyw.com/sub/#/personalHome)上及时做好实习基地的信息维护,2026版基地信息以实习平台上传的信息导出表格为准。 (2)签订基地协议与满足实习条件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规范基地建立流程,各学院填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申请表(附件2)、拟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最新协议模板见附件3),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及教务处审批盖章,通过OA服务中心的办公室用印申请审批盖章后,再与实习单位签订正式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3)做好基地对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严格按照实习条件要求进行严格的实地考察与安全评估。提前与实习单位开展深度接洽,核实并落实基地学生接纳人数、实习岗位匹配度等关键事宜,确保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确保实习单位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符合安全生产规范。 (4)集中实习审批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及实习协议等按照流程备案。相关流程在学校OA系统办理:OA-服务中心-教务处-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审批流程-填写实习相关信息,并上传“基地协议、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等实习相关材料。 2.分散实习要求(1)落实实习审核机制学生本人填写《衢州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4),与所在学院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需出具实习单位同意接受实习的意见,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同意签字后,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学院应严格审核实习单位资质条件、实习内容和安全保障条件。 (2)加强过程管理应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和检查实习开展情况,指导教师要在实习前进行实习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要通过远程指导、过程监督等形式与学生保持联系,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三)明晰各方权利义务严格要求高校、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参考附件5和附件6,可结合学院实际完善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禁委托中介或个人组织管理实习。分散实习的协议完成后请上传学校实习平台(选择实习管理——过程管理——三方协议上传),并通过学校实习平台加强分散实习学生的过程管理。 二、提升实习质量(一)配强实习指导教师加强专兼结合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严格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校内教师和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落实产教融合“双导师制”,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常态联系和规范管理机制,指导教师应从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全方位关心指导学生,切实提升实习指导质量。 (二)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严格依托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做好实习数据报送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须于实习结束次月完成当期实习信息上报,实习数据实行逐月更新、按时上报。 (三)规范成绩评定与档案归档将学生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体系,作为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实习态度、实习业绩、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习单位评价等维度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及时完成实习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实习成绩、单位反馈意见、实习工作总结等材料齐全、规范留存。 三、强化实习安全(一)加强实习安全培训二级学院应将实习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养纳入日常教育或课程体系,常态化、全覆盖地组织全体实习生及指导老师开展实习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重点开展以下教育工作: 1.实习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 2.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教育; 3.网络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教育; 4.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训; 5.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防范应对教育; 6.意识形态安全教育。 实习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现场前,结合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现场危险源、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教育学生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校、企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商业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实习。相关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备查(附件7),明确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确保学生“知安全、会避险”。 (二)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定期摸排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防范化解。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建议及实习风险隐患清单(附件8),开展安全排查。借助实习管理平台等建立并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强化实习全过程安全监测与摸排,坚决守住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底线。 (三)加强实习保险保障实现实习学生保险保障全覆盖,做好实习责任险、人身伤害意外险的购置工作,建立学生保险购买情况台账。各二级学院在学生赴实习单位前完成保险购置,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与实习单位协商明确安全责任条款,确保学生在岗期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针对实习期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积极与实习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高校和实习单位要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 参照安全应急预案(附件9),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做好学院的安全应急预案。 四、强化学生权益保障高校和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如押金、培训费、管理费等,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做好相关的提醒工作,了解是否存在此类情况。畅通学生反映问题的渠道,学生反映的问题须在24小时内回应处理,确保各类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五、相关要求(一)强化管理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对实习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学生实习情况开展常态化摸排核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杜绝实习“管理盲区”;实习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须第一时间向本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学校教务处。 (二)工作要求1.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7日前,将附件1-4、附件8及签字盖章版通过浙政钉发至教务处廖文娟。 2.学校将适时组织对各学院实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