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浏览:29次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6届毕业生将于20266月27日离校。为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学生审核,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核对修读学分完成情况,确保成绩准确无误。

二、根据上学期预审情况,并结合上学期课程成绩,各学院统计学生重修、补修及安排情况,结业、肄业、“延长学制”学生名单及不及格课程。

院须将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具体情况通知到学生个人和家长,并告知其根据学生个人学业情况将面临结业、肄业或延长学制的结果,同时告知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申请。

三、根据《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衢院教〔20257号文件规定,各学院统计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原因,是否还有补救措施。

四、各学院在弹性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的2024、2025届毕业生进行审核,并通知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同学递交申请材料

五、毕业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完成初审,将初审情况电子版报教务处刘春和处。

2.5月29日前完成终审,并将终审结业学生名单、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按附表的格式报教务处刘春和处(包括电子版和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后的纸质版)。

3.68日前完成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提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意见。对建议授予、申请授予及第二批次授予名单,形成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衢院教〔2025〕7 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1).pdf衢州学院毕业及学位预审表(4).xls

 

 

 

衢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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