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各学院(部):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四新”建设,促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深化科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培养具有更宽知识面和更强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要求

微专业建设须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全面集成学校和社会资源,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2.研究课程建设新形态。以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为出发点,基于集约式专业化的理念,加强微专业内课程体系的重构,构建一套体系完备、内容精深、形式多样且能适应学习者多样化需求的高质量课程资源。

3.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突出“学生中心”教育理念,依托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探索纯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中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评价方式,实现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服务。

4.开拓产教融合新方向。搭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桥梁,以企业亟需的技能需求为主导,鼓励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增加微专业建设的职业化附加值。

5.建立教学管理新模式。围绕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优化组建教学团队和管理团队、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报名与遴选、排课排考、成绩统计、档案、证书管理等教学管理过程,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与办法。

、申报限额与条件

(一) 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部)可牵头申报1项

(二) 申报条件

1.微专业建设项目须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面向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或企业亟需能力。

3.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每门课程原则上2~3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0~15学分

4.除实践类课程,微专业课程原则上均需建成在线开放课程,实施纯线上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5.微专业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采用“边建设、边运行”形式,原则上要求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课程建设并开始招生运行。

6.微专业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学术水平高,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团结协作,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7.牵头学院(部)和参与单位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牵头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应管理文件。

、申报与管理

1.学院(部)组织申报。牵头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对微专业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和分析,明确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微专业课程在本科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创新和改革,并提交《衢州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3.招生与建设。获批立项的微专业项目应及时开展宣传和招生工作,并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微专业运行材料妥善存档。

4.经费支持。学校对获批立项的微专业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鼓励学院(部)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5.考核与验收。学校将对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考核,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于11月7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

 

附件:衢州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