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工智能课程数字资源征集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人工智能课程数字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工智能课程数字资源征集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课程数字资源征集围绕“人工智能+X”多层次课程体系建设,包括人工智能通识课、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人工智能应用与实践课、人工智能公开课、人工智能微专业等5类。 (一)人工智能通识课。面向所有学科专业背景的学生(包括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理工农医类专业和人文社科类专业),旨在普及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核心原理和发展趋势,侧重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计算思维、逻辑思维和人工智能素养,形成对人工智能的初步认知和跨学科视角。 (二)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面向非人工智能专业的学生,旨在将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与其他学科专业进行深度融合,探索人工智能在不同领域的创新应用,培养学生的跨学科专业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 (三)人工智能应用与实践课。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的学生,强化实践操作和项目驱动,提供丰富的案例分析、实验项目和实际应用场景,侧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同时关注技术的社会影响及伦理边界。 (四)人工智能公开课。面向所有对人工智能感兴趣的师生和社会公众,旨在普及人工智能知识,拓展视野,提升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理解和应用意识。以系列讲座、研讨会、访谈等形式呈现,内容涵盖人工智能的最新进展、热点话题、产业应用、伦理思考等。强调内容的通俗易懂和生动有趣,激发公众对人工智能的兴趣和思考。 (五)人工智能微专业。面向对特定人工智能(人工智能+X)领域或技能有进阶学习需求的学生或从业人员,旨在提供系统化、模块化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习者在短时间内掌握特定方向的核心能力,提升其在人工智能(人工智能+X)相关领域的就业竞争力或职业发展潜力。 二、征集要求 同门课程要求风格统一,课程视频要包含片头,时长5秒,文字信息包括: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光照分布均匀,教师语言规范,声音响亮。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1G,编码格式 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码率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鼓励教师对课程视频文件进行后期编制更新。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部)申报 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做好课程数字资源遴选推荐工作,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人工智能课程数字资源征集汇总表》(见附件)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 (二)学校报送、省级审核 学校将征集的课程数字资源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完成第一批课程数字资源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资源将通过平台公开展播。后续视课程情况动态组织申报和审核。 (三)应用推广 所有入选课程通过浙江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发布,供全省师生选用。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作为课程建设主体,要合理统筹,严格把关,择优申报,确保课程资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课程材料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注明出处和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自愿申报、资源共享原则,课程资源作者须同意授权主办单位在浙江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和之江汇互联网学校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并授权浙江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办公厅等部门组织的征集、交流、评选等活动。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