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各学院(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潜心钻研教育教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拔尖人才培养、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教学数智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立项数量 本次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参照《衢州学院2025年本科教学改革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课题,重点项目共立项10项左右,每项项目资助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报2项(其中马院、体工部、双创学院限报1项)、每个部门限报1项。一般项目由各学院(部)自行评审、教务处审核备案,确定立项项目;一般项目每个学院(部)限报1项,共立项10项左右,每项项目资助0.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校级及以上项目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主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被撤项处理未满5年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结题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周期内,立项项目须公开发表至少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论文发表时请注明项目来源。 研究周期内,立项项目如未能发表教研论文,申请结题时须取得等值教学成果,等值成果要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具体包括如下成果: (1)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0; (2)教材类:作为第一主编出版教材; (3)课程类: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排名前1、国家课程建设项目排名前3; (4)教学竞赛类: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其他教学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5)其他:与项目密切相关的教学改革内容获市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或入选国家级案例。 五、申报方式 1.有意向申报教师填写《衢州学院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学院(部)、部门审核、汇总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一般项目后填写《衢州学院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4月25日前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舒馨月,电话:8028791)。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2.项目立项后,按《衢州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进行管理。项目组不得以各种原因终止项目研究,或改变研究内容、方式、成果等。 3.为提高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质量,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将作为申报高一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基础,无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基础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学改革项目。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