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强省建设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年)》,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择优推荐1-2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参加2025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和“产业提出需求、校企共同解题、企业实践检验”的路径进行培育建设。2025年计划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支持产业领域(见附件1),推动高校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雄鹰、单项冠军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深化“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重点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10个以上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 号),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的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鼓励高校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微专业”等形式打通学院限制,探索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与协同机制,推进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

三、推荐程序

(一)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教学专委会审议、公示结果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二)重点考察校企合作基础、人才培养创新、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四、材料报送

原则上优先考虑校级现代产业学院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请参照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结合相关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域等情况和《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附件2),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3),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廖文娟(电话:0570-8025626),申报书分别报送WORD和PDF版本(需产业学院院长签名)。

 

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重点支持产业领域.doc附件2: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doc附件3: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doc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