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招生计划预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招生计划预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各学院要根据国家和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综合考虑专业办学条件、招生就业情况、人才培养第三方数据等,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招生计划。2024年已停止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再安排2025年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1.各学院2025年招生规模比2025届毕业生规模适度减少,学校实行总量控制。 2.在编制各专业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第三方数据、招生就业情况、办学基本条件,同时也要兼顾办学效益,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应为40的倍数。 3.各本科专业外省招生计划占比不得低于2024年。 4.各学院2025年专升本、高职专业招生计划一并预报。 招生计划是学院发展的重要工作,需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2025年招生计划预报表》(见附件)Excel版和院长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47。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近几年招生计划、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预报、专业认证、招生就业考研情况等,确定202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教务处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