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2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拔尖人才培养、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数量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常规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全省拟立项800项左右,我校可推荐申报15项。重点选题项目参照《“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附件1),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全省确定100项左右,我校可推荐申报3项。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常规教学改革项目每个学院(部)限报3项(其中马院、体工部、双创学院限报1项),重点选题项目每个学院(部)、部门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含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有意向申报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学院(部)、部门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含申报书Word版,申报汇总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47)。 请各学院(部)、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推荐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x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