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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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4日 | ||||||||||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激励同学们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同时表彰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现决定开展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者,经二级学院推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15%,首次检测不合格者(文字复制比R>2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2.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 3.可考虑指标体系包括论文质量、选题、内容及成果。
4.在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如出现“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其优秀资格。 三、评选方式 1.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及学术委员会对提交参评、总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二级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篇数不能超过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名额见附件1),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Excel表格版)及盖章签字后的PDF版(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档报教务处廖文娟备案(截至7月4日前)。 2.二级学院将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评审材料留档备查。 附件1.衢州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