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形式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有效地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质量检测管理,丰富质量监控手段,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培养本科生良好的学术道德,提升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规范性,学校决定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检测和规范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一)检测范围与方式

1.2024年继续统一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用户名和密码为毕业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2.检测范围: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均需进行检测;

3.检测方式:采用学生提交,经指导老师审核后检测的方式。

二)检测时间

检测工作一般安排在毕业答辩前两至三周进行,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我校论文检测系统已开放,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安排论文检测工作。没有达到检测合格标准的毕业设计(论文)一律不能参加答辩。

(三)整体安排

提醒:每位毕业生账号至多有两次检测权限,学生应在线下与指导老师沟通确认后,再上传论文确认稿,检测前请认真核对是否为最终版本,以免浪费检测次数。

 4月22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信息录入,全体本科毕业生需登录系统修改密码。(为加强账号保护,需及时修改密码,请提醒同学们尽早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激活,以免影响后续查重。)

毕业答辩前两至三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查重,或查重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参加答辩。

四)检测要求

1.统一命名论文电子文档

为不影响文字复制比,拟检测毕业设计(论文)均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档,提交文档为论文主体部分(包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致谢、附录材料)。为方便查看、统计检测结果,检测论文要求统一命名为:“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doc”。

2.检测步骤

1)学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将指导教师审定后的论文终稿按要求上传系统,经指导老师点击“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检测,请指导教师慎重操作,如指导教师返回修改,系统不查重,由学生修改后提交,直至审核通过才会查重;

2)各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根据检测情况对其指导的学生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和审阅意见

3)各学院系统管理员导出检测结果,并打印反馈给该学院负责领导;

4)学院组织专家对疑似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与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处理;

5)学院将检测结果、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附件1)签字盖章,电子档及纸质档由学院留存,盖章的电子档随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材料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一同报送教务处。附件2原件及盖章版电子材料于5月22日前通过浙政钉发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廖文娟。

(五)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检测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25%

通过检测

B

R>25%

疑似有抄袭行为

注: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处理办法

(1)A类视为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检测同时,各学院可在A类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方可参加毕业答辩;

(2)B类视为未通过检测,视为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初审、评阅教师复审,可再进行第二次检测,原则上两周后再进行重新检测和认定。第二次检测时,须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检测。若第二次检测认为A类(R≤25%),可参加答辩;若第二次检测结果认为B类(R>25%),视为未通过且初步认定为“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3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对于检测结果认定为有“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要求,由学院聘请两位同行专家对其进行评审与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认定,认定为确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设计(论文)须重新撰写,并延期毕业;如认定为无较严重抄袭行为,则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最终检测,检测结果达到A类标准,则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只能为“及格”,检测结果认为B类,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并延期毕业。相关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4)首次检测不合格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5)不能按要求提交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或在提交论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并延期毕业。

6)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15%,文字复制比高于15%者,取消其评校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教师和学生登录网址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cnki.net)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qzuzj,用户名为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账号

2.论文检测必须在指导老师完成论文指导和学生定稿后进行。检测结束才可交其他老师评阅,论文评阅时必须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随学生书面存档材料一起保存。

3.请相关学院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提前动员、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要求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向学生讲清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相关要求如引用他人文章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否则检测系统将按抄袭处理。指导教师要对检测系统无法识别的文章中图片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学校希望各学院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审查制度,规范指导老师的指导、审核等程序,以保证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七)严查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查工作,加强管理,明确职责,针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宣传,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学院应建立常态化查处机制,及时摸排发现学位论文作假信息和行为,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将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将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3.学校设立本科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570-8025626

4.各学院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形式规范检查工作

(一)指导依据

《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7713.1-2006)

《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CY/T 35-2001)

《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

《标点符号用法》(GB15834-2011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15835-2011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参考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参考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根据学院专业实际,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参考附件3)及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表(参考附件4)。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要求每份毕业设计(论文)都要进行形式审查并且填写形式审查表。形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毕业答辩阶段

附件1:衢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认定表.doc

附件2:XX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未通过名单统计表.xls

附件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参考).doc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表(学号姓名)(参考).doc

衢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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