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9日


各学院(部门):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本学期第2周进行,开学后第1周正常上课。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物理D、思想道德与法治(专)

2023年2月20日 上午9:00-11: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23年2月20日 下午14:30-16:30

大学日语1、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

2023年2月21日 上午9:00-11:00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线性代数A、线性代数B

2023年2月21日 下午14:30-16:30

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B(Ⅰ)

2023年2月22日 上午9:00-11:00

概率统计A、概率统计B

2023年2月22日 下午14:30-16:30

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1、高等数学E、高等数学B(Ⅰ)、高等数学C

2023年2月24日 上午9:00-11:00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高等数学B2

2023年2月24日 下午14:30-16:30

2.各学院(部门)必须组织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学习《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衢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等文件;召开考前考务会议组织监考教师学习《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衢州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衢州学院教师监考工作规程》等文件。各学院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备教务处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命题、制卷、考试、监考、试场管理、重考与缓考执行、阅卷评分等方面违反《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人员,学校将按条例给予严肃处理。

3.专业课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公共课考试期间,各学院在保证教室和学生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安排其他专业课程考试。

4.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每位学生每天安排考试原则上不超过两场。补考安排在第4周。。

5.全校考试结束时间为202331

二、命题和试卷制作

1.按《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请各位出卷教师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的“教师用表”下载试卷模板,教师应该认真填写页眉中的信息(适用专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不按规定填写的试卷不得使用。

3.期末试卷与三年内曾使用的试卷不能有过多雷同,一经发现按《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4.本学期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在课程结束前建立至少8套试卷的试题库(每份试卷之间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每套试卷必须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专业核心课考试前,由教学院长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公共必修课程由教务处分管处长随机抽取试卷。

三、考试的领卷和回卷

公共课考试的监考教师在开考前30分钟到1-104教室领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回卷到试卷袋上指定的地点。专业课考试领卷和回卷的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

四、阅卷及成绩录入

1.所有课程应该在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为避免影响后续工作,须在3月4日前录完成绩

2.全校统考课程要求流水作业、统一评卷。

3.按要求(四舍五入取整)录入各项成绩(期中、期末、实验、平时等),各项成绩要有区分度,呈正态分布。

4.各课程卷面成绩及格率低于40%的要及时上报教务处,经评议后决定是否重考。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部门)在20232月14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表、巡考安排表等以书面形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并附电子版),考试安排表采用统一模板。请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进行期末试卷自查工作,教务处将到各学院抽查试卷及评分标准等考试材料。

2.各学院(部门)应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对未办理注册手续,未按《衢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参加听课、完成实验、提交作业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各学院(部门)必须每个考场安排二名监考人员,阶梯教室两个班合用一个考场时学生人数必须控制在66人及以下并安排三位或三位以上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整顿考场,指挥学生就座,宣讲考试纪律。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让学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及时报告教务处。

4.考试方式若采用笔试闭卷以外的形式,各学院(部门)在上报考试课程时应予以注明。所有考试日程一经安排,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须经有关学院(部门)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5.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签名;监考完毕,监考人员应仔细清点试卷份数,严防试卷丢失

6.学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或学生证)”。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7.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所有课程的缓考随该课程补考同时进行,未办理缓考手续者(突发性疾病等除外)一律以旷考论处。

六、特别提示

1.期末英语听力考试采用调频广播,接收频率FM79.5Mhz2023220日10:00- 15:00试播,请通知各班学生按照上述频率范围提前自行购买专用接收机并测试,考试过程中一律使用耳机。

2.考试安排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机房,请与网络技术中心联系。本次考试将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请各学院做好期末监考教师培训工作,避免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衢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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