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3日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预审工作,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预审核要求

请各学院督促所有纳入毕业资格审核范围的学生认真对照培养计划,对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学院根据毕业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毕业资格审、明确毕业结论(是否毕业、是否授予学位、授予学位类别),要求1017日之前完成预审核,并把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予以指导及时重修或补修相关课程。

二、学位预审核要求

各学院同步完成学位预审核工作。对于暂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必须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并提醒学生仔细阅读《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指导学生采取补救措施。

三、审核关键点

1.毕业资格审查,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生须符合条件才能进入毕业环节,否则学生须提出延长学习时间处理。

2.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根据《衢州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已获得的相关学分进行认定,《体质健康测试》(0.5学分)已纳入第二课堂学分

3.独立设置的实践课。实践课成绩是否已录入系统,确保无遗漏。

4.公共选修课的审核。根据培养计划核实总学分专业要求类别与学分及大学外语选修课学分

5.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学籍异动前已修课程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认定与转换。

 

 

 

 

衢州学院毕业及学位预审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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