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进行交流学习的名单公示 |
浏览:15次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4日 |
根据《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进行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各学院审查推荐和学校审核批准的程序,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已从2020级本科生中拟定67名优秀本科学生赴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期一学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570-8015181。 附件:
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