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院教〔2019〕24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与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浏览:99次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7日

衢州学院关于印发《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与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现将《衢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与学分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学院    

2019年3月4日


     衢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与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3号)有关精神,为顺应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全球优质教学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求,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为目的,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校外平台在线课程学习认证与学分认定通道,共享优质开放教育资源,服务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逐步推进。首期开放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科专业的课程,有计划地扩展到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科专业的课程,进而扩大到国内外名校公开课。教务处每学期公布开放的选课课程。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创新制度安排,建立有效通道,方便学生在不同平台获得的学分得到认定。

坚持实质等效。不同高校的课程学分,应综合考察其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等因素,严格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学分认定的要求。

坚持规范有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办法,制定公开透明的认定程序,规范有序实施。

三、认定范围

本校在籍本科生均可自主选修学校认可的校外平台的课程,不受年级和专业限制。

认定的平台范围包括: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教学名师空间课程;学校购买的校外平台的在线通识课程(超星尔雅、智慧树);在线慕课(国内外精品开放课、公开课、慕课等)等。

四、认定办法

根据在线视频的时长折算相应的学分,一般为16学时折算1学分。计算学分时,最小单位为0.5学分。学生通过在线观看完课程的所有视频、参与在线互动讨论、在线将老师所设置的全部作业答完、在线完成考试环节后,学习平台会根据所有考核项的完成情况,自动计算出该名学生在线学习该门课程的“综合得分”,从而完成网上课程的学习,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每门在线课程认定学分不大于3学分。学生获得的慕课通识类课程学分仅计入学校通识选修课学分,且最多不超过4学分。每个学生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获得的总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学校试用和购买的校外平台的在线通识课程,按照选课时发布的学分数予以认定。完成其他平台课程学习的学生可持考核成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五、认定程序

学生每学期期末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成绩证明(含课程的总学时、学分、合格证书等)。学院组织进行审核,确定转换的课程、学分,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备案后,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登录其原始成绩。涉外成绩,除有校际协议外,其余成绩须提供经过公证(省内在线开放课程学分银行或涉外机构认证)的证明。

凡使用伪造成绩证明用于办理“学分认定”者,一经查出,不予确认,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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