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学生公共自习教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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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16次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 | ||||||||||||||||||||||||||||
为了给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坏境,增加自习的学习场所,结合学校教室实际使用情况,将设置公共自习教室。自习教室安排如下: 1.12月13日—1月6日
注:(1)12月15日上午、下午和12月16日上午,英语等级考试;12月22日、23日全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1月7日—1月17日:阶梯教室101—104全天(除部分考试安排外)开放为自习教室。 以上时间段如遇教室有期末考试安排,自习学生自行寻找空教室。请各学院及时告知每个班级学生公共自习教室安排情况,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自习。 教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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