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
| 浏览:3次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3日 |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申报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于9月15日以前将《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龚文芳OA邮箱。 教务处 201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