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一四-二○一五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2次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各学院(部、中心):
为配合本科办学合格评估的评建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015年5月4日至31日(第9周至第12周)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
2.课程期中考核管理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情况;
4.评建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
5.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及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案与实施情况;
6.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课堂教学人人过关活动的进展情况;
7.说学院、说专业、说课程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8.各单位内部教学检查的开展情况。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院(部、中心)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部、中心)自查为主,学校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5月4—17日(第9—10周):学院(部、中心)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教学工作实际,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常规(课堂组织、作业的布置与批改、作息时间等)。自查中要注意方法的科学性和自查的有效性,把总结、分析与现场考察结合起来,要注意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师生意见,切实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教学质量。
5月15日以前,各学院(部、中心)提交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将纸质及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杜一新老师。
2.5月18日—31日(第11—12周):学校检查、总结。学校教务处将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教学基本情况,教务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各学院(部、中心)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妥善加以解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抓好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确保学校教学工作质量。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