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互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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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4次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6日 | ||||||||||||||||||||||||||||
各有关学院: 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已进入整改完善阶段,相关材料即将提交省教育厅迎接学士学位授予评估。此前已请校外专家进行预评估查找问题,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专业评审指标,对专家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专业自评报告、分项自评表、申报表等材料,仔细审查相关支撑材料。为切实有效落实整改工作,请有关学院进行专业互查,具体事项如下: 1.互查时间:2月26日——3月5日,具体互查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 2.互查安排:
3.检查主要内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PPT汇报材料、申报表、自评报告、二级指标分项自评表、支撑材料等(注:各项填报内容数据统计均截止2014年2月28日)。 4.其它事项:请各学院于3月5日前将修改后的《浙江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表》(填好院系意见)电子版交至迎评办郑琴处,联系电话:8026501。申报表上的“学科门类、门类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按照教育部201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 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学院加强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具体工作,对被查专业各类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我校顺利通过评审。 衢州学院学士学位迎评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