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材料的通知 |
| 浏览:5次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5日 |
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进程安排及有关要求,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已进入整改完善阶段,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评报告、分项自评表及《浙江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表》等材料已基本完工,即将提交省教育厅迎接学士学位授予评估。此前已请校外专家进行预评估查找问题,请各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评审指标,根据分工安排(见附件1),对专家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我校自评报告、分项自评表等材料,仔细审查相关支撑材料。请各部门于2月28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各类分工材料(见附件2),并对装盒材料进行相应的补充更新。修改后的分工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到迎评办郑琴处,联系电话:8026501。各项填报内容数据统计均截止2014年2月28日,修改部分需注明。 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具体工作,对各类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我校顺利通过评审。 附件1: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工作分工安排 附件2:各职能部门需整改材料 衢州学院学士学位迎评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