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
| 浏览:4次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3日 |
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衢院教〔2012〕36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3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1.新调入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二年的新调入或从其他岗位转入人员;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 二、基本要求及其它相关规定见《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衢院教〔2012〕36号) 三、导师遴选 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优秀的导师及其确定结对的青年教师人选(专业要对口),于10月31日前将《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四份、《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主管教学校长批准聘任。导师的任期为1年。每名导师原则上带一名青年教师。 联系人:王工一,电话:8062373。 衢州学院教务处 衢州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