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浏览:4次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3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衢院教〔201236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3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1.新调入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二年的新调入或从其他岗位转入人员;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
二、基本要求及其它相关规定见《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衢院教〔201236号)
三、导师遴选
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优秀的导师及其确定结对的青年教师人选(专业要对口),于1031日前将《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四份、《衢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主管教学校长批准聘任。导师的任期为1年。每名导师原则上带一名青年教师。
联系人:王工一,电话:8062373
 
 
 
 
 
 
 
衢州学院教务处
衢州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