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学发展项目系列活动的通知 |
| 浏览:3次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3日 |
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弘扬优良的教学文化, 探究科学的教学规律,搭建温馨的交流平台,帮助教师站上讲台、站稳讲台、站好讲台,提升教学能力,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实现卓有成效的教学,全面提高我校教学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教学发展项目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全校开放的教师教学发展项目活动,活动计划在每学期开学2周内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填报《衢州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项目简介表》),经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意后,相关费用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 2.提倡充分利用本校资源,如需外请专家参与活动,外请专家原则上需是各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特级教师或在教学上有较高造诣的正高职称人员; 3. 参加培训的教师取得相应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学分; 4.欢迎相关部门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开展专项培训(如各类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等管理人员培训、设备使用培训、政策解读培训等); 5.活动形式可以是讲座、观摩、工作坊、培训等; 6.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062373,OA系统联系人:王工一。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201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