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衢州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 浏览:4次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7日 |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衢州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我校推荐名额为5个,学校将在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择优推荐。 2.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本次将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为了保证建设质量,可以缺额。 4.申报成果须填写《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此表与预申报的表格存在一些区别,请申报人对申报材料做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并将文字总结材料(一般不超过5000字)及相关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连同申报表一并上报。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 5.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组织与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10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表、总结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学院(部门)推荐汇总表(需排序)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联系人:龚文芳,电话:8026540。 附件1: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2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