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

浏览:4次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0日

各学院(部):
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已经开始,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
1.请各学院(部)严格执行考试管理条例,维持考场秩序,加强对监考教师的教育与管理,如监考人员有调整请及时告知教务科。
2.安排到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应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更不得随意请非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未经教务处培训的管理人员代替监考工作。
教务处将协同学校教学督导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对每场期末考试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将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理。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