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衢州学院2025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为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管理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2025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注重服务态度、主动意识、协调意识、创新意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学院推荐、师生满意的原则,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增加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二、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1.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工作人员(教学秘书)、教务处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中心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
2.参评条件
(1)自觉学习和继承学校优良传统,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全心全意为教学工作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质量高,业务能力强,业务熟悉,科学管理,处理事务准确、高效、快捷;
(3)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礼貌待人,主动热情,办事规范,细致周到,师生满意;
(4)严格执行学教学管理相关规定,近两年未出现教学事故;
(5)具有从事教学管理岗位二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评选名额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不超过5名。
三、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宣传动员;(2)学院推荐;(3)综合评议;(4)结果公示。
2.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在岗人数的50%(不超过2人),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毛楷仁。
3.学校将公示所有被推荐人材料,组织全体教学管理人员根据被推荐人选的日常工作表现及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拟表彰的2025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在学校内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教务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