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衢州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衢院教〔2024〕46号)相关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安全和过程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实习安全管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院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将实习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学院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的安全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对于重点专业、重点实习任务强化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杜绝管理盲区,确保实习全过程安全可控。

(二)压实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承担起实习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2.严格规范实习协议的签订与管理。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特别是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保险购买、岗位风险告知等核心条款。学院对分散实习的单位的资质、条件以及学生实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分散实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实习单位同意接受实习的意见,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同意签字后,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落实指导教师职责。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校外)是学生实习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须全程跟踪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与沟通指导,及时识别并报告安全隐患,并督促实习单位开展有效整改。

(三)强化源头防控

1.建立实习单位准入和安全评估机制。优先选择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完善、信誉良好的单位。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不全的单位实习。对实习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禁止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岗位实习。

2.做实岗前安全培训。做到“实习前全覆盖培训、实习中常态化警示”。实习前必须组织覆盖全体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涵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定设备操作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骗、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心理健康调适等。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清晰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及联系方式。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习岗位。

3.完善保险保障。确保为所有实习学生购买覆盖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理赔流程,保障学生权益。

(四)细化过程管理

1.排查安全隐患。要“防”字当头,组织对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单位资质与安全体系(含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应预案等)、工作环境与设施(含生产设备安全防护、特种设备操作资质、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电气安全、通风照明、卫生条件等)、学生生活保障(含住宿安全、食品卫生、通勤路线安全等)、针对专业特点(如化工、化学、机械、自动化等)的特定风险点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确保相关人员“知安全、会避险”。

2.加强日常沟通与巡查。实习指导教师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保持与学生、实习单位的密切联系。定期实地走访或通过视频等方式检查实习环境安全状况,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建立畅通的学生安全信息报告渠道。

3.严格实习纪律管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严禁学生违规操作设备、擅离职守、私自外出、酗酒、晚归或不归。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地点或岗位,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4.关注特殊时段与场景。加强对夜间实习、异地实习、野外实习等特殊情况的重点监控,制定针对性安全预案。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单独值夜班或从事夜间户外作业,确需安排的,须确保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紧急联络机制。提醒学生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尽量结伴同行。

5.重视身心健康。关注实习学生可能面临的工作压力、人际适应等心理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与疏导。实习单位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便利。

(五)完善应急预案

1.确保信息畅通。学院要联合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同台制定完善预案。建立24小时应急联络通道,确保学校、院系、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之间的信息能第一时间互通。要求学生熟知紧急联系人(校内导师、辅导员、实习单位负责人等)及常用报警、急救电话。

2.及时响应与处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全力救治受伤学生,保护现场,按程序迅速报告学院工作小组及教务处负责人,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沟通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严肃监督问责

1.强化督导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实习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风险排查等情况。

2.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导致发生实习人身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为进一步确保实习教学质量,把实习教学任务落实到位,决定从本学年起启用“校友邦实习平台”对学校实习教学进行全过程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址入口   

https://www.xybsyw.com/sub/#/personalHome

)管理范围

本科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涵盖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集中或分散校外实践活动,均通过平台实现全流程管理。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平台开展校内实训等环节的过程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学院管理员默认为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负责前期导入基础信息、分配专业管理员权限、指导教师权限,完善本学院教师、学生、实践课程、实习基地等基础信息,做好平台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并监管本院学生实习过程等;

2.专业管理员原则上是各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负责制订与发布实习计划(选择实习形式、制定实习要求,编辑实习项目、关联指导教师)、实习基地信息完善与管理、查看统计报表等。

3.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包括岗位、报名审核;签到考勤查看提醒;周日志和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成绩鉴定;部分统计信息查看等。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4.学生按照要求提交实习过程资料、查看指导信息、提交实习报告、进行实习评价,结束后导出实习手册等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在“校友邦”平台完成全校相关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为学院专业管理员开通权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管理员或专业负责人需在实习开始前,结合实习课程实际设置教学形式和要求,提前发布实习教学计划,开展实习相关管理活动。

2.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使用实习管理平台(附件:各角色操作手册),确保实习教学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组织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学生熟悉“校友邦”平台使用方法,完成指导教师、学生用户激活。后续教务处将组织开展相关专题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学院请于11月17日前在校友邦平台中完善“基地/实习点”模块内容,对签订合作协议的校级和院级实习基地,需在“实践基地”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且上传实习基地协议并填写签约时间与合约到期时间;对实习单位为非法人单位或者非实践基地的,可在“实习点”中填实际名称,如“风景写生”“专业考察”等,并完善相关实习点信息。

4.学生实习参与率,指导教师设置要求的日志、周志、月志,网上提交率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如果不需要提交日志、周志、月志的,请在系统中予以设置。实习报告全部实现网上提交,网上批阅;所有实习活动的成绩实现网上认定,过程材料作为形成性评价的一部分。

5.本学年各学院相关专业所有的实习教学活动工作要按要求实现在线运行和管理,学校将按照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友邦”实习平台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教学检查。

6.实习结束后要及时从平台“实习上报”导出实习上报明细,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做到应报尽报。

7.使用“信息化实习实践平台”是学校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学习,依托平台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切实提升实习教学质量。

8.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廖文娟(联系电话:0570-8025626)。


附件:各角色操作手册.rar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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