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过程管理,评价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引导促进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聚焦一流、特色发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衢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衢院教〔2022〕48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第二、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1年、2022年度获批的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标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申报书),聚焦专业获批以来所取得的新增项目和实质性新进展,开展建设成效自查,检查内容包括:
1.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
2.专业整体建设水平及主要优势特色;
3.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主要包括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师资队伍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资源开发、实验与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专业建设关键环节;
4.新增标志性成果;
5.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6.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下一步建设计划。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自查由相关学院组织各专业对标申报信息采集表,围绕检查内容,对专业前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校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审阅中期检查报告、听取集中汇报等形式进行,汇报采用PPT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中期检查工作,以查促建,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与任务。
2.各相关学院在学校中期检查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材料,做好迎接教育部、省教育厅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3.请各相关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教务处谢桂花,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109办公室,电话8015147)。
附件1:第二、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清单.docx附件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docx
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