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激励同学们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同时表彰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现决定开展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者,经二级学院推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15%,首次检测不合格者(文字复制比R>2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2.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
3.可考虑指标体系包括论文质量、选题、内容及成果。
指标 | 说明 |
论文质量 | 由答辩小组所确定的分数。 |
选题 |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本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吻合,具有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选题紧贴学科前沿,来源于生产实际的应用性课题,强化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中完成。 |
内容 | 论文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一系列独到见解,论据充分,论证过程严谨,结论正确;所设计的对象(系统、软件、艺术品等)新颖、功能齐全、无差错;设计图纸、图表等规范、无错误,文字准确流畅;达到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的要求。 |
成果 | 毕业设计(论文)取得有价值的成果或得到较重大的原创性结论;所取得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提出重大改进或政策建议。 |
4.在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如出现“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其优秀资格。
三、评选方式
1.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及学术委员会对提交参评、总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二级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篇数不能超过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名额见附件1),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Excel表格版)及盖章签字后的PDF版(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档报教务处廖文娟备案(截至7月4日前)。
2.二级学院将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评审材料留档备查。
附件1.衢州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