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试卷工作的管理,强化对试卷命题、考核、评阅、成绩核算、试卷管理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控,现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对所有开设课程的试卷平时成绩登记表、试卷命题、试卷评阅、试卷装订归档等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求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试卷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自查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方式采用学院全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进度
1. 学院自查:要求学院在 4月2日前完成自查、整改。4月8日前将试卷清单电子表交教务处备查。
(1)教师自查。要求各任课教师及相应改卷教师对每一份试卷以及该门课程的归档资料进行自查,对问题试卷和资料进行整改。要求检查率 100%。
(2)教研室检查。各教研室安排老师对每一份试卷以及该门课程的归档资料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试卷和资料进行反馈、整改。要求检查率 100%。
(3)学院抽查。各学院要抽调人员对试卷以及归档教学资料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试卷进行反馈、整改。要求检查率不低于20%。
2. 学校检查: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结合期末考试情况和全校课程成绩数据的分析结果,学校组织对部分试卷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