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衢州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7

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高等教育强省暨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实施“双一196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择优推荐1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参加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的评选。现将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2023年计划重点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别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现代文化、乡村振兴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以及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15个左右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新型实体组织,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申请条件

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的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三、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立项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同时呈报省经信厅,地方高校须经所在地经信部门同意。每所高校原则上可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

(二)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校企合作基础、人才培养创新、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申报注意事项

原则上限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申报。

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参照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依据《衢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31026周四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廖文娟(电话:0570-8025626),申报书分别报送WORD和盖章扫描PDF版。

 

附件1: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doc

附件2: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doc

附件3: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衢院教〔2021〕60号).pdf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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