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1年4月25日-5月21日(第9-12周)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专业评估整改:结合专业评估专家意见和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档案材料、教研室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2.课堂教学情况:课堂教学材料、平时记录材料、课程期中考核;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纪律情况。
3.专业、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情况;各类在线开放课程开设及建设情况,省平台、校平台建课情况;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包括课程思政课程比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全过程开展情况。
4.教材、教改项目进展:2016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编写进展情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情况。
5.实践教学:各学院学科竞赛谋划准备情况,承办和参赛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及进展情况;本学期实习实践计划及安排落实情况。
6.2021届毕业及学位审核情况。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4月25日-5月14日(第9-11周),学院(部)自查。各学院要结合专业评估专家意见和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档案材料、试卷、教研室活动、课堂教学及平时记录材料等全面展开自查;要召开审核评估专题教研活动,总结分析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落实整改;要针对学生安排审核评估工作宣讲、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于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2.教务处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集中开展看课活动,对于课堂组织不规范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3.5月17日-5月21日(第12周),教务处将联合学校教学督导成立检查组到二级学院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学院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抽查教学材料。
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重视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并解决问题,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