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方式
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面向全校公开申报,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共立项15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0.5万元。
二、立项原则
1.教改项目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应用型大学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开展研究。具体可参考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
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学院(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人需填写校级教改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三、评审
1.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级教改项目的评审。
2.根据项目申报质量确定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3.校级教改项目将报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通过。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组不得以各种原因终止项目研究,或改变研究内容、方式、成果等。
2.已有教改项目(含课改)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校级教改课题将作为申报高一级教改课题的基础,无校级教改课题研究基础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高一级教改课题。
3.请各学院(部门)于5月1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李小涛,电话:8028791),逾期将做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