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3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206,附件1)要求,现就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我校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www.zjooc.cn)开设MOOC课程负责人进行2021季学期跨校共享开课操作。

课程负责人要根据在线开放课程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课程类别、教学内容、考核要求、视频时长等课程属性合理设定线上学分。要按照平台开课要求填写完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类型、所属专业、课程简介、教学计划、课程教材、授课方式、成绩评定方式、教师介绍、课程封面等课程信息并发布课程。

跨校共享的课程需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要精心组织教学,及时组织学习者进行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的组织,正确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监测与反馈。每门课程需制定和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规范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提高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效率。

各课程建设学院(部门)要严格审核课程信息和课程资源,做好课程的政治审查,遴选优质的课程发布上线,要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过程运行监管,在课程共享应用过程中,负责选课学校辅导教师的教学指导和支持工作。选修外校课程时要根据学生需求和教学需要配备与选课人数相适应的教学团队,保证教学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时间和程序

课程负责人新学期新建开课或复制开课之后,选择“2021春”课程教学周期发布课程。新上传到省平台的课程资源需经教务处在平台学校管理端的“资源管理”中审核通过后,方可被课程章节内容引用。

教务处在省平台学校管理端的“课程管理—课程审核”中审核课程开课申请,通过审核课程即加入“学期跨校共享课程清单”

课程负责人须在2021112日前发布课程 2021125日前,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在省平台首页及学校管理端发布2021年春季学期跨校共享课程清单供各高校跨校选课参考希望共享使用省平台其他学校在线课程的老师请及时关注。要使用省平台其他学校在线课程的老师须填写《在线开放课程选课申请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

学院(部门)、课程负责人要重视课程开课和共享工作,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请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试行)》(附件3,也可咨询省平台客服和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 

省平台客服电话:客服咨询热线 0571-28274795,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8:00。

课程管理中心电话:0571-89913032,0571-89913031。

联系人:谢桂花,电话:8015147。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在线开放课程选课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试行).pdf

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 衢州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 © 2010-2011 by qz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comments to webmaster
电话:0570-8012689 传真:0570-8015182 邮箱:{站点Email}
访客统计: 153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