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疫情防控补充要求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疫情防控补充要求


日期:2020-06-23

各学院:

为了保障本学期期末考试在疫情防控前提下顺利完成,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衢院疫情防控办〔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生返校实际情况,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疫情防控作以下补充要求:

一、未返校学生

1.未返校学生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可以申请线上考试,学院同意后组织线上考试。(线上考试条件:(1)考生监控无死角,网络畅通不断网,专用视频设备(手机直播不能因短信、电话等影响考试);(2)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在线监考;(3)确保试卷不外传。)

2.浙江省外学生如需返校参加考试,必须符合《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衢院疫情防控办〔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在考试前能够解除隔离。返校学生必须提前返衢,合理安排提前时间,确保考前进行检测并解除隔离,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3.在不满足12两条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缓考”手续,参加下学期初考试。

4.往届结业学生本学期重修相关课程需参加考试的,学院应尽量采用线上考试形式。其他相关要求同12两条。

二、在校因疫情防控原因隔离观察的学生

1.因疫情防控原因需隔离观察的学生,符合线上考试条件,可申请线上考试。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实施学生线上考试并安排监考教师进行在线监考,考试结束后学生将答题结果拍照上交给监考教师。

2.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可办理“缓考”手续,若无法在考前办理,可在隔离解除后补办手续。公共课、专业课分别由教务处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此类学生的考试,并告知任课教师要做好考前课程辅导。

3.各学院要做好因疫情防控原因隔离观察学生的“缓考”考试科目登记,考试结束后3天内统计好该类学生的隔离解除情况,落实好后续考试安排。

各学院要建立起教学、学工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针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妥善做好期末考试安排,加强人文关怀。

 

教务处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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