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40号)精神,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推荐数量
1.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优化工科专业结构,全面加快新工科建设,不断提高工科人才培养质量。
2.省教育厅可择优推荐10项上报教育部,我校可申报数不超过1项。
二、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者需认真填写《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请各学院(部门)于3月2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龚文芳钉钉,届时学校将对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附件: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