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兼课教师 教学津贴核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现将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核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计算的主要政策依据
1. 《衢州学院外聘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2. 《衢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部门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细则对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进行核算统计,所计算工作量将在各单位年度教学工作总量中扣除;
2.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由聘用部门进行统计汇总;
3.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外聘教师讲课费标准(税前)调整为初级100元、中级150元、副高级175元、正高级200元;
4.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于11月25日之前将《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稿(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和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外聘兼课教师聘任申请表及技术职称扫描件(已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交)交至行政楼210(联系人:彭昌勇;电话:8025626);《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稿及相关核算原始数据通过OA发至教务处彭昌勇邮箱。
5.请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统计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的将列入下一学期核算。
附件: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外聘兼课教师教学津贴核算的通知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