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拟招生专业计划编制预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学校2020年拟招生专业计划编制预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应用型示范建设要求和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第三方数据等,科学编制2020年拟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1.根据国家和区域转型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各学院“十三五” 专业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考虑今后的专业动态调整,各学院招生规模同2020届毕业生规模基本持平,学校实行总量控制。
2. 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编制,要充分考虑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第三方数据和办学基本条件,同时也要兼顾办学效益。
3.各学院外省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占比不得低于2019年(师范专业除外)。
4.各学院2020年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一并进行预报。
5.高职(专科)专业除五年制学前教育外,一律停招。
各学院招生计划是学院发展重要组成部分,需由各学院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0年预报招生计划方案表》,并于11月28日前将自己学院的方案表以书面形式(由学院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025640。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0年预报招生计划方案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