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每门课程教学大纲纳入思政元素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把课程思政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形教育相统一,同时结合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思政课程建设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程育人上持续发力,现要求全校教师在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时,要充分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门门课程都要纳入思政元素,把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文化自信、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和责任等融入专业课程,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在“课程思政”的道路上落地见效,引领带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教务处
2019年10月23日